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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食堂劳务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4/15 18:23:40 浏览:203

来源时间为:2022-04-15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食堂劳务管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辽市胜利北路与凤凰山大街交汇欢乐河岸地块五南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20413413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食堂劳务管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8.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食堂劳务管理采购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1,6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8条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8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5日至2022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辽市胜利北路与凤凰山大街交汇欢乐河岸地块五南03#)

方式:招标文件到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辽市胜利北路与凤凰山大街交汇欢乐河岸地块五南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中采用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面转账(不接受现金)的方式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约定时间以后到账或未按规定缴纳的,采购人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将拒绝其投标)。

1、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09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叁万元整);

账户名称: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营业部

账号:10290120109005172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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