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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建设儿童医院

发布日期:2016/11/29 1:29:13 浏览:648

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日专电(记者张丽娜)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和机构编制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出台《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建设儿童医院。

按照规划,内蒙古将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呼和浩特市设置1所自治区级三级儿童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盟市可设置1所盟市级儿童医院;300万人口以下的盟市,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儿科、产科等服务功能,承担区域内儿童医疗服务职能。城市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儿科门诊,需求较大的设置儿科病房;每个旗县至少有1所旗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

原标题:内蒙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建设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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