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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强化第三方信息共享打造税收共治新格局

发布日期:2016/11/19 17:48:14 浏览:556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不断增强服务和管理创新能力,以税收大数据平台为支撑,利用大数据进行税收分析,提升征管质效,向着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综合治税体系以及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的方向大步前进,全面打造税收共治新格局。

一是夯实基础,推进制度落实。在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的共同推动下,2014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内蒙古逐步形成“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工作体系明确了方向。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正在推动内蒙古人大将意见上升为税收保障地方性法规。同时,各盟市局也“多点开花”积极推进税收共治格局建设,其中10个盟市政府出台各类市级涉税信息保障制度,5个盟市成功搭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全区上下加大与各职能单位沟通联系力度,呈现出政府依法管税、税务依法征税、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良好局面。

二是部门协作,加强数据整合。统筹规划建设第三方机构、组织、居民乃至纳税人税收共治综合门户,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数据上传内容标准,规范信息采集程序,强调保密机制等,科学构建大数据支撑下税收共治格局,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内蒙古发改委信用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应用,与地税、工商、国土、金融、发改委等部门交换信息,现已实现与信用平台14个成员单位数据自动交换,实现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手工交换,借助金税三期和国地税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国地税信息自动共享。通过税收大数据共享管理平台,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地税合作、税种管理、大企业管理、税收分析等领域的数据应用,充分利用商业智能(BI)等最新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来自不同单位、不同渠道的涉税信息进行筛选,加强信息关联性分析,抓住企业涉税关键点,整合多方数据,对税源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等信息化支撑条件下的综合治税新理念。

三是管控风险,立足税收保障。不断加强数据资源利用和数据资产质量治理,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审计的数据治理全链条,利用共享数据信息实施重点分析,进行风险管理,将大数据平台实实在在利用起来。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强化第三方信息共享打造税收共治新格局》相关参考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常委、污染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天鹅、内蒙古自治区党代会、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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