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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2014年预算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6/4/18 16:18:52 浏览:1614

内蒙古市传输局,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2014年预算公开的说明 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西广播电影电视局、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内蒙古市传输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内财预[2014]40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基本概况和2014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部门概况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包括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和所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3个,共24个单位。编制3303人,在职2768人,离退休1017人。

(一)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概况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正厅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56人,在职53人,离退休93人。内设处室11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安全运行管理处)、宣传管理处、电影电视剧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科技处、规划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本级主要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自治区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执行国家制定的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拟订自治区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推进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农村牧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4.研究拟订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指导推进全区广播电影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5.负责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负责对全区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6.监管全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7.承担管理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

8.负责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对外的交流合作,指导、管理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9.领导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内蒙古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预算单位概况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共23个,事业编制3243人,在职2708人,离退休922人。具体如下:

1.内蒙古电视台,其主要职能是:运用电视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充分反映民众心声和时代风尚。把握舆论导向、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宣传内蒙古、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电视的特点和新闻宣传的规律办好新闻性、教育性、经济性、文艺性、服务性等节目,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不断改进、完善电视宣传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手段,努力培养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高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丰富、提高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转播中央台电视节目。

2.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其主要职能是:用广播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服从和服务常的中心工作和大局,发挥广播媒体的“工具”和“喉舌”作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取向,办好各类广播节目,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精神食粮,发挥主流媒体引导和服务社会的功能;开展对外宣传民主作加强与国内稳中有各省市自治区及国外友好广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扩大自治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配合中央台的采访报道任务,积极提供各类优质稿件和节目,做好向上报道工作。

3.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车辆等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办公区域及相关区域的物业管理;承担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4.内蒙古广播电视艺术团,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用广播电视文艺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丰富各族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5.内蒙古广播电视科研所,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广播电视技术,编撰全区广播电视史志、年鉴,编辑《内蒙古广播电视》,做好广播电视信息交流。

6.乌兰夫基金会办公室,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基金,通过资金资助、奖励推动自治区科教、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7.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五〇一发射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对各发射台发射的广播、电视信号的技术指标进行监测;承担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所属发射台对华北地区、对外广播频率以及国外广播频率的技术监测;承担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卫星传输工作。

8.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六一〇发射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利用中波频率发射广播电台及呼市人民广播电台蒙、汉4套广播节目;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套、二套广播节目;并承担微波干线微波中继站、数字环路微波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3500千伏安变电站的管理、维护工作。

9.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七〇六发射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微波干线微波中继传输和京、晋、蒙微波电路中继传输和电视信号传输覆盖。

10.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七三一发射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发射内蒙古蒙语、汉语电视节目;承担发射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蒙语、汉语广播节目和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二套广播节目的任务;承担微波干线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及三个微波中继站和一个枢纽站的管理维护任务。

11.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七八一发射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内蒙古微波干线三个中继站的管理、维护及信号传输;发射内蒙古广播电视节目及中央电视台部分电视节目;承担网络光纤机站的维护、管理、传输任务。

12.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八三九发射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套节目短波信号和内蒙古蒙、汉语广播短波信号的发射和全区覆盖任务;承担微波信号的传输维护工作;承担对841台的电力输送。

13.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配电中心,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内蒙古广播电视传媒中心配电维护管理工作任务;承担北效专线、广场专线供电电缆维护管理任务;承担应急发电机的维护管理任务;承担广播电视发射塔、发射天线的维修任务。

14.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微波传输总站,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区微波线路的传输及业务指导、调度。负责全区微波网络的规划和运营。承担国家广电总局北京—呼市微波线路的维护、管理、传输任务。

15.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财务中心,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统计、审计等会计业务。

16.自治区广播影视监管中心,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监测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情况和覆盖效果;监看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视听节目及境外卫星电视等播出情况;承担国家广总局下达的广播电视播出调度工作;承担重大宣传活动期间的广播安全播出工作;开展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信息咨询、技术检测和安全测评等工作。

17.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呼伦贝尔广播发射中心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辖13个中、短波发射台。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发射自治区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地市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二套广播节目及部分旗县人民广播电台蒙、汉语广播节目。负责所属发射台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劳资管理。

18.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通辽广播发射中心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辖12个中波发射台。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发射自治区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地市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二套广播节目及部分旗县人民广播电台蒙、汉语广播节目。负责所属发射台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劳资管理。

19.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赤峰广播发射中心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辖10个中波发射台。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发射自治区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地市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二套广播节目及部分旗县人民广播电台蒙、汉语广播节目。负责所属发射台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劳资管理。

20.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锡林浩特广播发射中心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辖6个中波发射台。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发射自治区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地市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二套广播节目及部分旗县人民广播电台蒙、汉语广播节目。负责所属发射台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劳资管理。

21.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包头广播发射中心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辖5个中波发射台。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发射自治区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地市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二套广播节目及部分旗县人民广播电台蒙、汉语广播节目。负责所属发射台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劳资管理。

22.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乌海广播发射中心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辖9个中波发射台。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发射自治区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地市广播电台蒙、汉语两套广播节目;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二套广播节目及部分旗县人民广播电台蒙、汉语广播节目。负责所属发射台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劳资管理。

23.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呼和浩特841发射台,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中央、自治区广播节目的发射任务;承担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电视发射任务;承担环路微波841站设备及光缆设备的维修管理任务。

二、2014年预算安排情况

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2014年预算收入总额为75803.2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4469.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1334万元。

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2014年预算支出总额为75807.20万元(用上年结转安排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19.20万元,项目支出33488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36794.3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524.83万元。

三、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490.69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665.03万元,其中: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预算共576万元,占全局“公务接待费”总额86.6,主要用于广播电视经营性广告、创收业务的接待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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