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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全力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4/3/26 10:21:07 浏览:16

来源时间为: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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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全力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

2024-03-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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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林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全方位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晋位升级,努力在林草高质量发展中走出新路子、实现新突破。

一、压实林长制责任,提高履职效能

全市共设林长3080名,2023年开展市级林长巡查17次、旗县级林长巡查144次,发布市、旗两级林长令20次,召开市、旗两级林长制会议17次,市级林长组织召开林草重点工作相关会议16次。市林长办建立“林长制+林草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就国家森林督查图斑整改、加快林草资金拨付等工作下发提示函3次,督办函2次。探索建立“一长两员”管理架构,配备监督员1923名、网格员4343名(草管员197名、护林员4146名),督促相关旗县完成全市2160名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续聘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系统”数据筛查工作,全市累计培训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8058人次。

二、聚焦任务目标,推动重点工作

一是高质量完成国土绿化任务,推进科尔沁沙地调查摸底。2023年全市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造林种草任务,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完成防沙治沙任务23.7万亩,完成创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27个。组织各旗县市区逐村、逐地块全面细致地开展了科尔沁沙地调查摸底工作,共核实图斑77万个,全面摸清了4104万亩沙地具体地块和现状。

二是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为常态化管理,2022年森林督查发现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了通辽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分述报告的完善和上报工作,编制印发了《通辽市湿地保护规划》,完成11处小微湿地、1处盟市重要湿地申报备案工作。

三是强化林草灾害防控。编制完成防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林草扑火队伍与森林消防队伍进行了大型联合扑火演练。印发防火工作要点、宣传方案、督导检查方案等,各级林草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131份。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市共设立防火检查站51处,检查过往车辆5812台次、乘员11239人次,行人4396人次,纠正携带火种等问题469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林业外来有害生物普查林地野外踏查9321.73公里,覆盖面积279.67万亩,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累计设置线路133条,覆盖面积68.78万亩。

四是推进林草领域改革。积极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结合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地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召开了全市林草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暨重点项目推进会,印发了《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拉练比评”大会。将27项行政权力入驻大厅集中办理,推行“一网通办”。推进森林草原保险工作,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对全市今年共发生的27起灾害全部理赔。积极开展扎鲁特旗草原保险试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今年的投保任务。

五是推动林草产业发展和种苗保护。着力推动特色林果、木本粮油2个优势产业,完成自治区下达木本粮油基地建设任务,大力发展羊草产业。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目前已完成20个天然林和天然草牧场普查点外业调查任务。组织申报2024年全市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和1个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加强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配合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以经济林良种苗木为重点,对7处林草育苗单位生产和使用环节中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侵权假冒等种苗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检查。

六是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完成了林业站本底调查关键数据年度更新工作,配合自治区完成2021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20万元,新建标准化林业站4个。加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监测数据上报工作,开展通辽市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复查,并完成复查报告,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编制前期调研,举办市级规划编制培训班一期。

七是积极做好碳汇工作。配合自治区林草局做好通辽市碳汇工作和森林价值核算工作。联合市统计局成立了市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森林价值核算技术小组;完成了《通辽市森林碳汇小班数据库》建库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编制完成了通辽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三、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全面开展工作督查。重点围绕旗、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建设、林长履职、制度建立及运行、工作机构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公开以及“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实地踏查了45个乡镇苏木、36个嘎查村、11个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面分析总结各地区推行林长制进展、工作成效、自身优势与存在不足,形成了全市林长制督查情况通报和反馈问题整改复核清单。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根据实际研究制定考核指标及评价办法,将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林草基础设施及种业体系建设、林长制等27项细化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印发《2023年度旗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办法(林草部分)》,开展对各旗县市区的林长制考核工作。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与宣传。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长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区加强信息报送,提高内容质量。发布市级林长制工作简报13期,林草简报15期,旗县级林长制工作简报220篇。发布市级林长制专栏信息34条,市政府网站发布林长制相关信息28条。设立旗、镇、村三级林长制公示牌2015个,公开林长、姓名、责任区域与职责。

四是深化部门协作。与扎鲁特旗、科尔沁区共同组织举办基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与派驻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监督检查等方式,赴各旗县市区21次到所辖34个苏木镇(场)及14个“山水工程”项目区、1个封禁区对禁牧休牧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市级林长协调应急管理、公安、林草等25个部门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协同机制,联合开展了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市林草局、农牧局等17部门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行动”。落实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草原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规范草原上已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控制草原上新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加大草原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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