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4-29
转发周知!桂林车站管辖各站点营业时间有所调整!全州火车南站每天进行终末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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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疫情期间旅客出行安全,在无列车运行期间内,桂林车站将对桂林站、桂林北站、桂林西站、阳朔站、恭城站、三江南站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杀作业,期间暂停相关客运服务。全州火车站每天都会进行终末消杀。其他措施:在全州火车南站进出站口增设“引导员”,提醒督促旅客扫码进出站、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每日对候车室、厕所、进(出)站口、售票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至少进行2次消毒保洁,对自动售(取)票机、实名制闸机、检票闸机等旅客使用密度高的设备进行擦拭消毒;同时,利用站内广播动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旅客正确认知疫情、科学预防疫情,守好疫情防控铁路防线。
根据动车开行优化调整安排,桂林车站各站点营业时间有所变动,具体如下:
一、桂林车站各站点营业时间:
1.五通站自2022年4月28日起至另行通知时止,暂停办理客运业务。
2.桂林站自2022年4月28日起至另行通知时止,进站口营业时间调整为6:00-19:40,售票厅营业时间为6:00-23:40。
3.桂林北站自2022年4月30日起至另行通知时止:
(1)逢双日进站口营业时间调整为5:30-21:30;售票厅营业时间调整为5:30—22:00。
(2)逢单日进站口营业时间调整为3:00—21:30;售票厅营业时间调整为3:00—22:00。
4.桂林西站自2022年4月14日起至另行通知时止,进站口营业时间调整为9:00-19:45;售票厅营业时间调整为9:00-20:10。
5.恭城站自2022年3月19日起至另行通知时止,进站口营业时间为8:00-21:50;售票厅营业时间为8:00-22:10。
6.阳朔站自2022年4月29日起至另行通知时止,进站口营业时间调整为8:00-20:10;售票厅营业时间调整为8:00-20:30。
7.三江南站自2022年4月22日起至另行通知时止,进站口营业时间调整为9:30-18:30;售票厅营业时间调整为9:30-19:00。
二、实行限时进站管理。为减少站内人员聚集,管控疫情传播风险,桂林站、桂林北站、桂林西站、阳朔站、恭城站、三江南站限时开车前2小时进站。
请广大旅客合理安排出行,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桂林车站
2022年4月27日
北海市银海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昨天下午,北海市银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北海市银海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通报↓↓↓
关于北海市银海区
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通报
2022年4月27日晚,北海市银海区报告1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4月28日凌晨,复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疫情发生后,北海市、银海区快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防控工作。目前已追踪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对相关区域已落实管控。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有咳嗽、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后续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
北海市银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
4月28日凌晨,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暂时关闭北海有关场所的通告↓↓↓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暂时关闭有关场所的通告
全市酒吧、洗浴中心、按摩店等文体娱乐保健场所,全市市民朋友:
为扎实做好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即时起关闭全市酒吧、洗浴中心、按摩店等文体娱乐保健场所。
二、所有从业人员按规定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全员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测温和“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的,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五一”假期将至,桂林疾控健康提示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传播链条多、局部散发和小规模聚集性特征并存的情况,疫情发生频率加快。北海市、广州市报告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感染来源不明,存在社区潜在传播的风险。
“五一”假期将至,人员密集出行,聚集性、流动性增加,常态化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松懈。为全市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欢乐、健康、安全的“五一”假期,桂林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
1.倡导就地过节
广大市民群众尽量不前往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市和陆路边境口岸城市。发热病人、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人员在未排除风险前不得出行。如须出行,提前了解目的地相关防控政策,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2.关注国内疫情信息,理解配合支持各项防疫措施
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返岗前主动查看7天内是否到过风险地区,是否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是否收到提醒短信,是否接到疫情防控电话,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上述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所在向社区报告,配合各项防控措施,为我市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力量。
3.严格遵守来(返)桂林人员健康管理
从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桂来桂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社区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达后配合纳入社区管理。
4.高风险岗位人员避免出行
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开本地出行的,严格遵守当地审批制度。
5.提倡市内周边游
请市民群众合理规划出游行程,尽量减少跨省、跨市出行,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旅行期间要服从旅行目的地新冠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准备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等物品。密切留意相关公告和出行指引,外出时坚持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减少人群聚集。
6.配合做好公共场所防控要求
市民朋友外出时遵守公交、地铁、商场、景区等公共场所防疫要求,要配合做好公共场所入场要求,坚持扫码登记入内,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7.建议非必需不海淘
市民群众谨慎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不网购、代购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冷链食品。安全收取快递,取件前做好个人防护,处理完快递后做好手卫生。
8.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疫苗是阻断疫情的最有效手段,请未进行加强免疫或存在免疫空白的市民在假期积极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9.强化自我健康监测
市民群众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持续做好健康监测,做好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请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10.关注多发传染病,防范食物中毒
五月份是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水痘、登革热、麻疹等多种传染病多发季节,广大市民群众在节假日期间需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手足口病流行期间,尽量避免带孩子参加集体活动;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要暴饮暴食;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防蚊灭蚊,翻盆倒罐清理积水消除蚊子孳生地;注意劳逸结合,生活有规律。选择正规、卫生条件好的饭店或餐厅就餐,不采集、不食用不明野生菌及野生植物,避免误食发生中毒。
最新入桂政策一览表
(2022年4月28日更新)
一、外省入桂均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均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12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严格居家等待核酸结果出来。若未及时报备、报告,或未按防控要求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引起疫情扩散蔓延的,将受到问责处理。
二、排查和健康管理对象
1.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入(返)桂人员。
2.其他城市的封控区和管控区入(返)桂人员。
3.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入(返)桂人员,尤其是从上海、吉林等疫情高发省份返回人员。
三、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查询方式: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地区”
四、来(返)桂林需主动报备的地区
有以下地区有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桂林的市民,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吉林省:
全省2022-4-7(含)以来
上海市:
全市2022-4-7(含)以来
福建省:
1.泉州市2022-4-7(含)以来
2.宁德市2022-4-7(含)以来
3.厦门市2022-4-9(含)以来
4.南平市2022-4-13(含)以来
辽宁省:
1.大连市2022-4-7(含)以来
2.鞍山市2022-4-7(含)以来
3.沈阳市2022-4-7(含)以来
4.丹东市2022-4-11(含)以来
黑龙江省:
1.哈尔滨2022-4-7(含)以来
2.牡丹江市2022-4-7(含)以来
北京市:
1.朝阳区2022-4-7(含)以来
2.丰台区2022-4-7(含)以来
3.顺义区2022-4-7(含)以来
4.海淀区2022-4-7(含)以来
5.通州区2022-4-7(含)以来
6.房山区2022-4-9(含)以来
7.西城区2022-4-10(含)以来
8.延庆区2022-4-11(含)以来
9.昌平区2022-4-12(含)以来
10.大兴区2022-4-14(含)以来
重庆市:
1.大足区2022-4-7(含)以来
2.巫山县2022-4-13(含)以来
3.彭水县2022-4-14(含)以来
安徽省:
1.合肥市2022-4-7(含)以来
2.宿州市2022-4-7(含)以来
3.铜陵市2022-4-7(含)以来
4.亳州市2022-4-7(含)以来
5.芜湖市2022-4-7(含)以来
6.淮南市2022-4-7(含)以来
7.六安市2022-4-7(含)以来
8.阜阳市2022-4-7(含)以来
9.宣城市2022-4-7(含)以来
10.黄山市2022-4-7(含)以来
11.安庆市2022-4-7(含)以来
12.滁州市2022-4-7(含)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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