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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公司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大数据标准化试点单位

发布日期:2020/10/15 14:40:14 浏览:474

来源时间为: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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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公司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大数据标准化试点单位

来源:国资委发布日期:

2020-09-24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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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与云计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列为第一批大数据标准化试点单位啦!这是对公司在国内轨道交通行业城轨云与大数据平台取得成绩的又一次肯定。

2020年9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与云计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公司颁发了“大数据标准化试点单位”证书与牌匾。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卫星通信、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公司在国内轨道交通行业充分发挥后发优势,科学部署发展战略,合理规划建设目标,明确重点发展任务,统筹规划实施路径,创新体制与机制,完善顶层设计,以高站位的上层设计和低姿态的服务意识,遵循《智慧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技术架构及网络安全规范》(T/CAMET11001-2019)在国内率先完成了轨道交通云计算与大数据平台建设目标。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18〕35号),在城轨云平台的基础上构建大数据挖掘平台,充分利用城市轨道交通各专业、各业务的海量数据资源,建设统一的大数据平台,深度挖掘数据资源价值,提高乘客服务水平、企业运输效率和安全服务能力,实现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城轨的总体目标。利用数据平台将来自生产系统的运营数据、设备运行数据、故障报警数据进行储存,使各系统间的数据得到有效整合、快速利用,为管理决策和运营生产提供可靠依据,向各层级管理人员提供生产、运营情况反馈,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人员的决策能力。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在城轨云与大数据平台方面深耕细作,以城轨云与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底座,努力践行“交通强国,城轨担当”的光荣使命,准确把握智慧城轨发展方向,统筹铺画智慧城轨发展蓝图,构建智慧城轨业务的全覆盖,高质量完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发展纲要》“1-8-1-1”整体布局结构,支撑中国智慧城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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