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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厅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4/5 21:09:34 浏览:1365

学业,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实现,也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些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在此,也请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们放心,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学段,无论在什么学校,只要家庭经济困难都会得到相应的资助。党和政府做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郑重承诺,就一定有言必行。

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区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调整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在实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我区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二)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

一是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从2019年起,全国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2019年我区共获得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名额为69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是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2019年起,将我区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原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是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并提高补助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我区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覆盖面由原28提高到30.8,平均补助标准由原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同时将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也由原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三)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从2019年起,国家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2019年我区奖励名额为254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谢谢!

内蒙古日报记者:学生资助是教育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中多次强调要做到“精准”,请问在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过程中,是如何做到“精准”资助的?

王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精准扶贫,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是对扶贫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努力目标。近年来,自治区在“精准”资助上不断探索、实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资助对象认定上求精准。今年3月份,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残联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原则、认定依据、认定等级以及认定程序等。《办法》中要求各地各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和自愿申请相结合的认定原则。在认定时,要将学生信息主动和民政、扶贫、工会、残联等部门有关信息对接,确保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8类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数据库,并在资助时优先给予资助。

二是在资助标准执行上求精准。为了确保资助标准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需求相适应,自治区要求各地各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水平因素和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认真开展认定工作,我区在家庭经济困难等级上设置了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困难层次,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的;比较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的;一般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的。根据困难等级合理划分资助档次并执行相应资助标准,让最困难的学生享受到最高资助。比如: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可分三档,在2000-4000元之间执行,最高档次每年可获得4000元,并明确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可同时享受。再比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2-3档发放。

三是在资金预算安排上求精准。近年来,我们不断深入研究国家、自治区各类各项资学金、助学金设立的初衷,准确把握其内涵,在资金预算安排时,紧密结合各地、各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配因素及其占比,最大程度地体现国家、自治区的设立意愿。比如,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自治区确定的原则是“地方先行、自治区奖补”,那么,在资金预算安排时,我们就在考虑贫困家庭因素的基础上,又考虑了各地出台政策、资金投入的情况。再比如:在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资金时,我们就综合考虑了在校学生数、专任教师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国贫和自治区贫困旗县等多种因素,充分体现了中央和自治区精准分配、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

四是在资金发放时间确定上求精准。在学生最需要资助的时候,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的获得感。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自治区于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大部分资金提前下达到各地、各校,资金到位后,各地区各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做到了时间节点前移,确保了在学生最需要、最困难的时候能够得到资助。

精准资助没有终点,对于每一个资助工作者来说,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推进,使学生资助更加精准。

谢谢!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兴安盟是自治区集中连片特困旗县、深度贫困旗县较多的地区之一,贫困人口相对较多,那么,请问兴安盟教育局温成伟副局长,在贫困家庭学生较多的情况下,你盟有什么典型经验和做法,是如何有效保障贫困家庭学生上得起学的?

温成伟:兴安盟是革命老区,总人口164万,国家级贫困旗县5个、区级贫困旗县1个,5个旗县市为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605所,在校生21.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儿童)9051人。

近年来,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我们以学生资助为基础,以控辍保学为核心,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精准施策,有效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着力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为了保障贫困家庭学生上得起学,首先,我们在精准资助上做文章。持续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推进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从2016年秋季起,提高各类资助资金补助标准,即“三提、一补、一免”政策,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高等教育的多学段全覆盖。我们在全区率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核实、统计、分析工作,并建立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今年春季,我们在全区率先研究制定《兴安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扎实开展认定工作,为精准资助提供了更加准确的信息保障。我们每年都联合财政、纪检等部门,开展各类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督检查,依法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级各项资助政策。今年,全盟累计资助学生15.85万人次,落实各项资助资金2.9亿元,确保了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第二,创新宣传形式,发挥资助育人功能。我们印制了教育扶贫及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张贴到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精心设计印制了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海报,张贴到每所学校的每个班级。录制了资助宣传片,编印了《助学》会刊,宣传资助政策,编印了《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文件汇编》,帮助学生资助工作者更好地掌握、落实上级相关政策。今年秋季学期,开展了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诚信励志宣讲、主题实践公益活动和遴选资助育人典型案例活动,激励引导贫困家庭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

第三,强化控辍保学,“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在做好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的前提下,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以“治辍为重,防辍为主,标本兼治”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实施精准控辍。一是精准控辍。开展全面排查,逐村逐户摸清学生就读情况,确保不落一人。二是责任控辍。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制,针对每一位辍学生,确定劝返责任人,制定劝返、关爱和帮扶计划,做到“一生一案、一生一策”。三是依法控辍。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提交当地政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是暖心控辍。对于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以外,不能入学的学生,利用信息化手段,如Pad电脑、同频互动等方式送教上门。五是监测控辍。盟教育局自主研发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系统,动态监测核实记录学生复学、辍学等情况。六是源头控辍。落实教育扶贫和各项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安排结对帮扶,实行政府补贴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补助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七是质量控辍。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两为主”政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消除因厌学而辍学现象。八是监督控辍。盟、旗县市教育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多次深入学校督察,对控辍不力的学校进行驻校调研,督促整改。

另外,我们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学前教育,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和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改善农村牧区学校办学条件,近三年,共投入资金142250万元,通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大通铺”解决校外寄宿项目、“全面改薄”系列教育项目,推进了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重点打造兴安智慧教育云平台,在全盟中心校以上学校逐步普及Pad课堂教学,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实施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提升了教师整体素质。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充分发挥我盟教育基金会作用,广泛募集资金,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资助学活动。以上措施,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好学。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各项措施,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开创工作新局面,确保我盟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不仅上得起学,还要上好学。助推我盟教育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

内蒙古商报记者:内蒙古大学是我区唯一一所部省合建高校,在自治区起着引领示范作用,总书记今年考察我区还专门到内蒙古大学同老师、学生交流,请问李秀良副书记,内蒙古大学在学生资助方面有哪些举措?

李秀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涵丰富,意旨高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在深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高度关注。内蒙古大学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加强资助工作顶层设计,建立“奖、助、贷、补、勤、减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扎实推进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入学及资助工作,旨在凝聚国家、社会及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关心、关爱,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问题,保证内蒙古大学学生能够安心读书。

一、创新理念,完善资助体系

1.创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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