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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4伊泰01: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

发布日期:2017/9/10 8:30:31 浏览:139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

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

有限公司

说明:C:\DocumentsandSettings\dingdi\桌面\中金-横版.png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

写字楼

2

27

层及

28

201

7

5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内蒙古伊泰煤炭

股份

有限公司

20

1

6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中金公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

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

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

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

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

................................

................................

........................

1

第一章

本期券概要

................................

................................

..........................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

6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

5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9

第四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基本情况

................................

............

10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

........

11

第六章

本期券本息偿付情况

................................

................................

........

12

第七章

本期券跟踪评级情况

................................

................................

........

13

第八章

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的变动情况

............

14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

............

15

一章

本期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

4

382

号文核准,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发行人

公司

)可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90

亿元

券。

二、债券名称: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券

(第一期)

(简称“本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14

伊泰

01

四、发行主体: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品种、发行规模及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

率品种,发行规模为

45

亿元,票面利率为

6.99

六、债券票面金额:

人民币

100

元。

七、发行价格:

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八、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

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九、起息日:

2014

10

9

十、付息日: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兑付日:

2019

10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

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

金。

十三、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四、信用等级: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五、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十六、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

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章

发行人

20

1

6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内蒙古

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是内蒙古地区最大的地方民营煤

炭企业,公司

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铁路运输为辅业、煤化工为产

业延伸的大型产业集团

。截止

201

6

年末,

公司直属及控股的机械化

煤矿共

12

座,年生产能力为

4,500

万吨;现有控股并投入运营的铁

3

二、发行人

20

1

6

年度经营情

2016年,在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煤炭市

场出现了剧烈波动,煤炭价格经历了持续探底、大幅反弹到企稳回调

的跌宕过程。面对市场的剧烈变化,公司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

及时调整策略、抢抓机遇。在确保安全生产、合规生产的前提下,科

学统筹调度,合理安排煤炭产、运、销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与审批,实现了业绩的大幅增长和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

(—)煤炭板块

2016年,公司累计生产商品煤3,688万吨,销售煤炭6,380万吨。

1、煤炭生产

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的限产政策,及时调整各煤矿生产计划,合

理安排检修时间,确保完成生产任务;另一方面,根据先进产能相关

政策,争取高效矿井产能指标,提高生产效益。

2、煤炭运销

2016年,在自有货源不足的情况下,公司通过签订长协、坑口

包销、量价联动、扩大调运半径、增加品种结构等多种方式,最大限

度争取社会煤源。同时在确保质量稳定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开展

贸易采购,开发出一批长期稳定、诚信优质的港口煤炭供应商,成为

货源组织的有力补充。

2016年,公司开通了准池-朔黄线发运业务,成为太原局经大准

线外运量最大客户,同时也是蒙冀线开通后的首家发运客户。通过蒙

冀线与大秦、朔黄线发运形成选择性互补,彻底打破了公司的铁路外

运瓶颈,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

销售方面,在2016年下半年市场回暖、价格上升的形势下,通

过对客户进行分级管理等方式适当降低长协销售比例,增创利润。

(二)铁路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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