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资讯杂谈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2/8 13:01:54 浏览:17

来源时间为:2023-09-26

内政服字〔2023〕13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第二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第二季度检查发现的5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15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中,“巴彦淖尔市审计”新浪微博、“锡林浩特监狱”今日头条2个政务新媒体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2023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我局从全区正在运行的554个政府网站中抽查359个。自治区本级政府网站及盟市、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抽查比例为100%,包括自治区本级网站43个,盟市、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15个;各盟市部门网站抽查比例为50.76%,共抽查201个。从抽查结果看,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有4个(详见附件2),抽查合格率为98.89%,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100%,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合格率较低。本次抽查发现,有70.69%的政府门户网站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对常见咨询作出有效答复,有38个门户网站能够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有效答复。

(三)2023年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我局从全区5166个政务新媒体中抽取2348个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为45.45%。抽查结果发现不合格新媒体15个(详见附件3),总体合格率为99.36%,其中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政务新媒体抽查合格率为100%。

(四)2023年第三季度各盟市漏报新媒体上报情况。截至目前,各盟市均已上报漏报新媒体检查情况,从上报数量来看,我区仍有较多账号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监管,凸显出各盟市未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常态化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其中乌兰察布市未从意识形态工作高度对待此项工作,账号排查不彻底、不全面,经核实仍有部分漏报账号未报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需继续优化。部分地区主管单位未能严格履行有关政府网站关停的流程规定,缺乏必要的审核环节,如:“兴安盟民政局”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下线后,仍能正常访问;一些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动态监测不到位,如“兴安盟司法局”网站在监测点前两周内,首页无信息更新,且网站存在多个空白栏目;个别政府网站对网民咨询信件长期未给予答复,如“呼和浩特市商务局”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部分政府网站技术检查手段不足,未能及时发现栏目内容中存在的暗链,如“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出现链接商业广告不良网站现象;个别政府网站仍未按照要求完成IPv6改造,如“乌达区人民政府”。

(二)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有待提升。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务新媒体监管不到位,优质账号培育不够。巴彦淖尔市、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在第二季度被通报不合格新媒体后,本季度仍未整改;有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存在重建轻管问题,账号处于长期无信息更新的状态,如“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人民号、“内蒙古高速公路二支队天骄大队”快手短视频;部分政务新媒体未畅通与网民之间互动交流渠道,如“凉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部分政务新媒体的开设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如“察右前旗智慧政务”“察右后旗政务服务”“察右后旗医保局”等微信公众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批开设政务新媒体。从前三季度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看,政务新媒体普遍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互动回应差等问题。从第四季度开始,政务新媒体被通报的地区和部门,暂不予开设新的政务新媒体账号。

(二)配合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2023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本次评估开展“中期”“年终”两轮评估,均纳入年度成绩;旗县(市、区)全部纳入评估范围,进行全量指标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的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开展国办信息公开办通报的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三)形成监管合力。各盟市应积极利用月度、季度自查方式,发挥监管职能,明确列出抽查总数、不合格数量以及名单,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持续形成整改合力。对一年内累计两次被国家、自治区、盟市和相关部门通报的新媒体建议注销关停。

(四)加强日常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督促未按程序备案的政务新媒体纳入统一监管,及时处理“僵尸账号”;要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建设的规范性,明确栏目分类,对已归档或长期不更新的栏目及时调整归并;加强信息发布规范性、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热点,按时按量公开政府政务信息;提升自治区政务公开方面安排和部署的落实力度,按照调度要求及时反馈政策解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的情况,推动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盟市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请于10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2023年9月26日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