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1-31
为充实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共计10个岗位13人,具体岗位详见《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名人员均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不含)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6.要求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须于2023年1月30日前取得。
7.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有工作单位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9.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等条件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发布公告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