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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发布国庆旅游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6/10/1 18:38:45 浏览:662

内蒙古景点住宿,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发布国庆旅游温馨提示 内蒙古旅游局官方网站。

国庆黄金周将至,为保障广大游客节假日期间能够安心出行、放心出行,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发布温馨提示:若要旅程舒心,牢记三条提醒。

一、注意旅游安全,增强保险意识。

安全是旅游的第一基本法则,建议游客出游前务必购买保险,尤其是各种意外险,保险产品是对冲旅游中发生风险意外的有效法宝,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旅行社并不负责赔偿因游客自身责任发生的事故赔偿。如果选择自驾游,应特别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客流、车流和住宿情况,合理安排自己的旅游行程。

二、理性消费,预防陷阱。

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都齐全的旅行社才具有经营资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费用构成通常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景点门票、导服费、旅行社利润等。旅游费低于成本价,旅行社就会以诱导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亏损。旅游者不要贪图小便宜,应当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欺诈旅游广告,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在旅游地购买纪念品或特产,应该具有“一分价钱一份货”的观念,进行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在境外购物尤其应当谨慎,不建议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购物时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较大商场,并索要购物凭证。

三、文明出游,从我做起

旅游者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如触犯法律法规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则有可能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

国庆黄金周期间,内蒙古旅游局质监部门将全天为游客提供服务。游客若遇任何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可及时拨打旅游投诉受理电话12301。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9月29日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发布国庆旅游温馨提示》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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