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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3/29 15:03:16 浏览:860

来源时间为:2022-03-10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对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标准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相关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5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7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9次52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开展深入研讨,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举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采取理论学习、集中研讨、党日活动、展演展示、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中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对表、全面看齐。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学习,把学习党的辉煌历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同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培根铸魂、守正创新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

(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武安州辽塔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实施文物建筑维修行动计划,武安州辽塔加固维修工程业已报竣,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初步验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兰牧骑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75支乌兰牧骑、300支乌兰牧骑服务小分队、3500多名队员深入农村牧区,为群众开展文艺演出、文化辅导、政策宣传服务,将党的声音和关怀送到了田间地头。持续推动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组织编制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内蒙古段)建设保护规划》《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等专项规划,举办了黄河几字弯生态文化旅游季系列主题推广活动,推出万里长城、天赋河套、大漠风情、万里茶道、草原风情等5条主题旅游线路。

(三)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决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入艺术创作演出、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利用、非遗保护传承、文化市场监管、对外文化交流、旅游资源开发等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梳理文化和旅游领域涉民族规范性政策措施,废止或修改40多处。组织对全区A级旅游景区简介、讲解词进行了审查,对旅游景区内以及野外大型雕塑雕像进行排查。组织对全区博物馆展陈大纲和讲解词进行了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指导内蒙古博物院对《交融的魅力》展览大纲进行了修改完善。组织对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进行了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举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档案文献展》《各族儿女心向党—国家典藏美术作品展》《长城内外皆故乡—内蒙古文物菁华展》,全面展示民族团结方面的壮阔历程和丰硕成果。深入挖掘文物遗址、古籍文献中蕴藏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与内蒙古广播电台合作开设《与历史对话》栏目,推送“文物中的内蒙古”“国宝话长城”文物故事60期、“解锁尘封的记忆??聆听古籍的声音--让古籍‘活起来’馆藏典籍展播”20期,《蒙古文古籍所载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成功申报国家民委项目。

(四)扎实开展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党史学习教育总体方案、分阶段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相继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督导4次、听取党史学习教育情况汇报4次、开展政治理论测试11次,持续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坚持学党史与悟思想融会贯通,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创新推出“红色剧场 夜校”的学习形式,组织开展了夜校自学、演讲比赛、集体宣誓、知识竞赛、红色观影等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拓展了党史学习教育的形式和效果,推进学习教育持续升温。推动办实事与开新局同向发力,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70个事项已全部办结。坚持全域全季、差异化高端化发展定位,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着力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扩大优质文化旅游融合产品供给。

二、深入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一)乌兰牧骑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持续优化顶层设计。制定印发了《新时代乌兰牧骑政治建设方案》《新时代乌兰牧骑职能建设方案》,研究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实施办法》,重点扶持了18支乌兰牧骑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不断提升创作演出能力。以满足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目标,创作推出作品300余部。组织开展“乌兰牧骑月”“送欢乐送文明”乌兰牧骑基层服务活动及全国巡演等活动,深入基层演出8000余场次、在线演出7700余场次。组织开展宣传、辅导和基层综合服务活动10500余场次,直接服务群众近50万人次。三是统筹推进传承创新发展。重点实施乌兰牧骑原创经典作品传承工程,研发了“乌兰牧骑综合服务一体机”,“网上乌兰牧骑”平台累计上传优秀作品1000余部,访问量已达46万余次。

(二)艺术事业发展日益繁荣。一是艺术创作成果丰硕。实施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积极推进“扎根基层、情系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围绕时代进步、民族团结、爱国爱党等题材推出了一批艺术精品,《草原英雄小姐妹》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圆梦奖”最佳剧目奖、最佳导演奖,《骑兵》获“圆梦奖”艺术表演奖;《浪漫草原》获第十三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奖,《骑手与绣娘》获第十一届中国杂技“金菊奖”魔术节目奖。二是为民演出蓬勃发展。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草原音乐周末”等系列活动,举办了庆祝建党100周年红歌演唱会等专场音乐会、“四季内蒙古演出季”冬季文旅融合演出、“草原儿女爱祖国??中华民族共团圆”主题文艺演出、“优秀剧目展演月”等演出活动,全区各级文艺院团深入基层演出9900余场次、线上演出传播8500余次。三是艺术研究实现突破。《舞台艺术三年人才培养》获全国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优秀科研实践案例,《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列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内蒙古乌兰牧骑现状调查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民族舞蹈创作研究》研究工作有序推进。

(三)公共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一是完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对全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清查整改,对2020年建成的927座旅游厕所进行了验收和定级,对1007座旅游厕所进行了抽查和整改。获评全国民间艺术之乡5个,命名全区民间艺术之乡24个,有88个文化馆达到了国家三级以上文化馆标准。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内蒙古乡村春晚、“舞动北疆”全区第四届广场舞大赛、“魅力乌拉特”西部民歌会、“醉美草原,亮丽北疆”第二届全区摄影优秀作品展览等活动,开展“唱支山歌给党听”群众性歌咏活动221场。三是深入开展基层服务活动。组织“送戏曲进乡村”演出2000余场,服务农牧民50多万人次。命名农村牧区文化示范户120个,每户扶持资金2万元,为科右中旗80个嘎查每个嘎查配备1名文化管理员。108家图书馆通过“书香北疆·码上悦读”平台为全区图书馆开展系列读书活动,服务读者13.5万人次。四是持续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春雨工程”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志愿者内蒙古行暨湘蒙文化交流活动、内蒙古图书馆文化志愿者云南省行暨蒙滇文化交流活动。评选命名了一批全区优秀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团队和志愿者。

(四)文物保护利用成效显著。一是文物保护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支持了140个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设,武安州辽塔保护修缮、阿尔寨壁画修复等一批工程顺利实施。完成沿黄七盟市文物资源摸底调查、全区石窟寺专项调查、革命文物旧址险情排查工作,公布了自治区第一批共计39处革命文物名录。二是考古发掘研究成果丰硕。全力推进辽上京、和林格尔土城子、萨拉乌苏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持续开展清水河县后城咀龙山时代石城址、苏尼特右旗吉呼郎图匈奴墓、武川坝顶北魏祭祀建筑遗址等考古发掘工作。辽上京遗址考古发掘等10项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三是文物展览陈列提质增效。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基本建设完工,赤峰契丹辽博物馆、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建设项目稳步推进。《黄河从草原上流过——内蒙古黄河流域古代文明展》被国家文物局列入2021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介100个主题展览。四是文物安全督察不断加强。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新机制。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督察工作,实地检查文物单位3161处,对检查发现的1727个安全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关闭了7家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博物馆。深入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07名,收缴文物163件。树立公告公示牌820块,各级文物博物馆单位全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

(五)非遗保护传承活力增强。一是强化政策保障。编制了《自治区“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规划》,印发了《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二是推进保护传承。公布了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20人、第一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65项100处,有17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格斯尔文化(巴林右旗)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黄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调查,实施2021年度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20期。三是强化宣传展示。组织举办了“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全区非遗年货展暨非遗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绣美新时代”内蒙古刺绣礼物大赛、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自治区主会场活动,开展了“传统文化月月传”“传统手工艺大课堂”、非遗公开课等活动,大力宣传推介“非遗进校园”和“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2类10大优秀案例。

(六)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一是深化政银企对接合作。组织召开了盟市政银企融资对接洽谈会,推动中国工商银行与康镇二期、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鄂尔多斯察汗部落3个大型文旅项目达成融资意向,与9家文化旅游小微企业初步达成融资意向金额485万元;推动内蒙古银行与呼和浩特市文旅投资集团就大黑河军事主题公园等大型文旅项目达成融资意向金额1亿元。二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指南》《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区评定标准》,启动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区评定工作。积极推动传统工艺传承和文化旅游商品创新发展,重点支持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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