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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向未成年人销售无底线商品……内蒙古这些商家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2/12/14 17:07:33 浏览:152

来源时间为:2021-10-22

1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虚假宣传

9月26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赤峰某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2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移送公安机关的决定。

3月22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赤峰某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以所属经营门店通过赠送鸡蛋、挂面等小礼品的手段,吸引中老年人参加店内体验“磁疗产品”活动,使用暗示、明示“磁疗产品”对治疗各类疾病的功效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当事人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套路骗取老年人财物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涉嫌构成犯罪。

典型案例2: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11月10日,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张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太仆寺旗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9月30日,根据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印发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太仆寺旗公安局对张某某经营的“爱无限”无人售货成人用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无人售货店内摆放着宣传有增强性功能的口服类商品。太仆寺旗市场监管局对其中部分商品进行抽检并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结果显示含有西地那非类药品成分。张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典型案例3: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2月24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赤峰市元宝山区某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用于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设备、没收违法所得49.63万元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的决定。

2021年10月22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元宝山区某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对当事人的8把加油枪进行了流量计量监督检测,检测结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示值误差标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该加油站电脑中发现“大零管监控系统”及使用说明书。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鉴定,当事人使用的《加油站联网系统》和《加密锁二次发行》软件具有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和修改税控数据的功能。经查,当事人利用大零管家作弊软件对加油机主板计量数据进行操控并达到少付消费者油量目的,其行为构成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典型案例4: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5月10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18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对公司两名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2月6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对内蒙古某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取了三份《煤炭检验检测报告》,将检验报告书数据与该公司检验室“江苏江分CH-2000碳氢测试系统”中碳含量、氢含量检验项目数据进行核对,发现在该检验检测系统中未找到原始检验数据,涉嫌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经查,当事人存在编造检验样品送样量数据出具虚假报告、擅自引用他人碳含量检验项目数据出具虚假报告和编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5: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7月5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57万元,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月5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某品牌麦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向生产企业送达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生产企业表示对抽检结果存在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检验结论仍为不合格。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6: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半挂车

2月11日,乌海市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内蒙古某挂车制造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1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内蒙古某挂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出厂销售的2辆半挂车未取得3C认证证书,该公司提供不出上述半挂车3C认证的相关材料。经查,当事人未经强制性认证生产、出厂销售半挂车的违法行为属实。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主动向消费者发出召回公告,积极推进整改违法行为,后期取得了3C认证证书。海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7:买卖认证证书

5月19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巴彦淖尔某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买卖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4月21日,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根据《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内容与现场情况比对,当事人并不具备生产动力配电柜的条件,也不符合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当事人涉嫌存在违法买卖认证证书的问题。经查,河南某电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和当事人取得联系,称公司可以办理电力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双方经沟通,通过微信签定了《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支付了办证费用,在未经过认证审评规定程序的情况下,收到递寄来的CCC认证证书。经执法人员与河南某电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协查,认定CCC证书确系为非法买卖。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8: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5月17日,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煤炭质量检验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月17日,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内蒙古某煤炭质量检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对某公司检验煤样的实验方法不符合检验所依据的GB/T212-2008《煤工业分析方法》的规定。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9:未经许可经营含有奥林匹克标志服装

4月8日,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服装店未经许可经营含有奥林匹克标志服装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服装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月28日,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服装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经营区墙上摆放的正在销售的印有奥林匹克吉祥物冰墩墩冰图案的3件上衣(墩墩帽)和印有奥林匹吉祥物冰墩墩图案的2件上衣(冰墩墩四宫格),经营者现场未能提供5件上衣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相关文件、进货票据和供货方资质,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承认未经许可经营含有奥林匹克标志服装违法行为。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10:向未成年人销售无底线商品

8月9日,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某办公用品店向未成年人无底线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商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5月16日,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某办公用品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店内摆放待售的标称“流氓证”“间歇性精神病证”“妹控证”等字样的商品9本。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向未成年人无底线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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