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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份我区自治区级各媒体广告违法率为3.09

发布日期:2016/3/22 17:54:51 浏览:569

1月份,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对15家自治区级电视频道、广播频率、报刊发布的18006条次广告进行了抽查监测,其中涉嫌违法广告556条次,违法率为3.09,环比上升了1.56;涉嫌严重违法广告264条次,严重违法率为1.47,环比上升了0.39。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以及其它类别广告的严重违法率分别为:6.65、2.82、10.10、1.77、0.00、0.00、0.21。各类媒体中,文体娱乐频道、新闻综合频道广告严重违法率居电视媒体前两位,分别为3.96、3.27;广播媒体本月未发现严重违法广告;北方新报广告严重违法率以2.94居报刊类首位,环比上升了1.42,其它报刊未发现严重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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