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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流于形式内蒙古牙克石农商行被罚105万元

发布日期:2024/2/26 9:39:17 浏览:17

9月22日,原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发布了5张罚单,剑指内蒙古牙克石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牙克石农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内蒙古牙克石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有效识别和认定本行关联方,管理流于形式、违反贷款“三查”制度,贷款风险分类不真实等行为。高成、钱晓丽、徐学斌、孙瑛对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原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内蒙古牙克石农商行处罚款10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高成处以警告并罚款12万元,对徐学斌处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钱晓丽、孙瑛处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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