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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气象局满洲里市气象局区域自动站气象站土建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2/4/20 3:17:26 浏览:222

来源时间为:2022-04-17

满洲里市气象局区域自动站气象站土建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2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Z2022-17

项目名称:满洲里市气象局区域自动站气象站土建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3.08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08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满洲里及扎赉诺尔区增构建多要素地面气象站常规观测,构建和完善气象灾害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原有区域站中部分站点进行迁移。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营业范围。3、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资信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持续地提供服务;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按预审公告要求提供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2、报名时需下载附件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整并提供下列内容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6个月任意1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6个月任意1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注:(1)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4)报名时需下载附件《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递交资料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单位为其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文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年04月22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4月22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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