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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12个盟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视

发布日期:2020/9/15 18:44:53 浏览:51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付金泉通讯员张琼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了解到,自治区党委已派出4个巡视组对12个盟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视,派出8个巡视组对24个机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据介绍,这是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的第八轮巡视,截至目前,本届党委已完成对盟市、旗县、高校、国有企业4个板块187个党组织的巡视任务,常规、专项、机动、点穴式、“回头看”等方式均已结合实际贯通运用。本轮巡视结束,被巡视党组织数量将达到所有应巡视党组织的80以上。

“这次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视,主要是为了更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破除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和壁垒,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本次专项巡视主要紧扣各盟市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和弱项,聚焦“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切中痛点、难点、堵点和盲点,突出“专”的优势,从具体现象入手,深挖背后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升监督质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根据专项巡视任务和特点制定了专门的巡视方案,把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降低企业成本、依法依规监管、优化服务供给、强化责任担当等确定为监督的主攻方向,将检查项目细化为“8个看”“37个是否”的体检清单。同时,深入学习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借鉴发达省市经验做法,梳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制度文件,邀请商务、审计、税务、工信、市场监管等方面专业人员对参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促使巡视干部尽快增加知识储备、掌握方式方法、提升监督能力。

本轮巡视于9月上旬完成进驻,巡视期间将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结合起来,设立专门信访联系信箱、电话受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同时,对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典型问题,将推动加大立行立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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