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9-07
经审查,包头市担保行业协会等7家社会组织存在一年及以上没开展活动、一年及以上不年检及不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包头市民政局拟对上述7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这7家社会组织法人代表(其中2家法人代表去世)联系不上、迁址地无法获知等原因,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应到包头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联系人:偶燕铁、张雪卿,电话0472—5618595、5618598),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一是陈述和申辩权;二是听证权。需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拟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7家社会组织名单
包头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日
拟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
7家社会组织名单
包头市担保行业协会
包头市网球协会
包头市瑜伽协会
包头市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包头市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包头市海富农畜产品云运销储藏加工协会
包头市肉羊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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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市民政局官网
原标题:《撤销!包头市民政局发布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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