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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0/31 20:39:57 浏览:569

来源时间为:2019-03-26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2号)等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地完成了上级交办以及我局自身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数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抓,并定期督促指导的良好工作局面。局领导多次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给予指导部署,对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内容方式创新等方面提出意见。11月12日,局领导专门召开第34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推进起到了良好作用。年内举办政务信息编写报送培训1次,局内60余人次参加培训。

(二)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

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定时对门户网站进行漏洞扫描及渗透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成门户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全面清理各单位内外网有关负面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及政府办公厅电话通知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网站负面信息进行了检查清理。根据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分别对“学习十九大精神”、《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第三季和第四季等链接做了转载。6月20日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制度建设。为了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并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先后制定了《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职责分工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舆情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评员队伍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信息上网与发布管理制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部信息网站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信息上网与发布审核制度》等,从而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从源头认定、公开内容动态调整以及定期审查全过程有章可巡。

二、依法、主动、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方式

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特点,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8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2398条。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数量803个,网站总访问量13269次。

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包括公开指南、意见征集、公开目录、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预决算公开、社会监督和建议提案九个栏目。此外还设置了数据查询、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发布、统计公报、电话咨询等栏目。网站及时发布重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数字和经济形势的解读,按期发布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详细公开行政审批权责清单。

统计发布栏目按月发布经济形势分析新闻稿,及时分析解读经济运行特点,为社会公众提供精准及时的统计服务;统计分析栏目及时发布由全区各级统计部门撰写的统计分析,紧跟社会经济运行热点,及时对经济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指导性;数据查询栏目每月定期对社会发布月度经济数据,对社会公众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作用;统计公报栏目发布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各项普查公报。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做好“内蒙古统计微讯”,强化创新意识,丰富内容、形式,增强可视性和可读性,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统计数据,并结合最新时事,发布系列报道。普通群众可以通过关注公众号,及时掌握全区经济发展最新动态及经济运行权威解读。共有2824人关注统计微讯,2018年以来净增537人。累计阅读数量已达36973次,17121人。全年微讯信息发布量83条。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是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详细列出了申请人所需的流程,社会公众可以从网上下载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政务公开信息申请。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36件,按照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都已进行了回复。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3次。

二是由专人负责接待来电来函来访群众,及时倾听和答复群众要求。接听电话咨询达五百余人次,受到了咨询者的好评;接受上门申请查询相关数据资料者也达百余人次,查询者的满意度很高。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公众投诉,没有接到行政诉讼。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处置网络舆情危机能力。10月26日,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舆情应急预案》,自治区统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演练。通过演练提高了实际应对和处置舆情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真正掌握了网络舆情处置的基本方法。

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全力做好自治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并印发《自治区经普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内经普办〔2018〕6号文件,印发《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宣传工作方案》。9月6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经济普查宣传全面启动。9月20日,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内蒙古分会场活动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达广场举行。这次“统计开放日”活动的主题为“走进四经普”。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出席活动并致辞。这次“统计开放日”活动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和汉语综合广播并机直播,有普查员代表和企业代表亲临现场参与。多家媒体也进行了现场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1月28日,自治区统计局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全区统计法治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12月26日下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做主题发布。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巡视员史润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二是为配合宣传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反映改革开放40年来内蒙古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推出一批反映自治区40年促改革、惠民生等经济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取得辉煌成就的系列统计宣传报道13篇。在统计微讯、国家统计局内部信息网、自治区统计局内外网、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多篇报道。并积极配合政府办公厅新闻发布处,做了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3名领导同志主发布词的数据审核工作。

(二)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一是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统计法规、统计标准、统计制度三个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范围标准及统计方法制度等栏目。网站及时对国家统计局下达的各项普查任务和重要措施进行解读宣传,为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走进统计搭建了平台。

二是研究制订《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新闻发布计划》,在局内、外网和统计微讯上同时发布经济数据解读。7月10日,由政府新闻办组织,发改委和统计局联合召开了上半年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12月3日,参加自治区政府组织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的首场发布会,并回答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问。12月24日,内蒙古统计局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双方就做好月、季度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及重大事件统计宣传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三是主动发表统计报告引导预期。我局主要领导发表题为《深入践行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章,刊发在《内蒙古工作》(第5期)。有多篇报告或论文在《实践》、《内蒙古日报》、《北方经济》、《内蒙古工作》、《内蒙古政报》等书报刊上发表。自治区统计局综合处负责人就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发表四周年,接受内蒙古电视台记者专访,并在自治区两会期间播出。

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梳理进驻自治区本级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相关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我局有一项行政权力,即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及社会调查项目审批。此事项已在互联网 政务服务网站进行了更新,从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方面规范了网上服务事项。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跨省(区、市)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优化准入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工作方案》,优化准入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简化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等一系列方式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由过去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3个工作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本级“互联网 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窗口设置和进驻人员选派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指定法规处一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大厅窗口,负责窗口服务工作。并按国家统一要求,在“内蒙古统计微讯”和内蒙古统计局门户网站设置了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链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总结今年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公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信息公开机构职能仍需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问题需要解决;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仍需加强,形成全局合力。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抓好政务公开,为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一)以落实工作要点为基础,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要通过官网、官微、媒体、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公开统计资料。

(二)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为抓手,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继续做好新闻发布会制度落实和主要负责同志在线访谈,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音,解答公众回应。

(三)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在加强培训上下功夫,争取将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培训范围,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附:2018年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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