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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0名简章

发布日期:2019/6/13 0:19:50 浏览:1236

来源时间为:2019-06-12

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乌兰察布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办函〔2019〕75号)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290人。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乌兰察布市2019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依据教育部1997、2012、2015年颁布的高校研究生、本科、专科目录设置。招聘专业审核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核,不允许应聘人员以第二学位报考。

三)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招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本科、专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8.“项目人员”户籍要求: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且服务期满人员和非乌兰察布市户籍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

二)“项目人员”应聘时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以项目人员身份参加应聘,只能按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应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未满五年(2014年6月30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确认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工作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rsks.wulanchabu.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9:00—6月16日17:30。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报考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查询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选择并填报岗位。

5.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其他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9:00至6月16日20:00。

2.招聘单位应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市卫健委人事部门咨询。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474-8324039。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考生自行核对报名信息时间:6月17日9:00至17:30。

三)确定进入考试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进入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1.博士研究生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所报考岗位直接聘用。

2.报考同一岗位的同一学历层次人数超出招聘岗位计划数,一律参加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同一学历层次的项目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时,一律参加笔试;低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时,直接进入面试。

同一学历层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具有项目人员身份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并核减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核减该岗位计划后,报考该岗位同一学历层次人数超过该岗位计划数时,全部进行笔试;报考该岗位同一学历层次人数未超过该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4.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应聘者报考同一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该岗位要求时,研究生学历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核减该岗位本科、专科学历招聘计划数;核减该岗位计划后,报考该岗位本科、专科学历人数仍超过该岗位计划数时,全部进行笔试;报考该岗位本科、专科学历人数未超过该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5.市卫健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拟直接进入面试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四)报名确认

1.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6月18日9:00至6月19日17:30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笔试考务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交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须于2019年6月18日9:00至6月19日17:30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费2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查询交费是否成功)时间:2019年6月19日9:00至17:30。应聘人员须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址:http://rsks.wulanchabu.gov。cn)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在报名时间内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

五)退费。符合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考试结束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后,按规定标准退给考生(2019年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8年毕业生减半收取,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收全费)。具体退费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9:30。

七)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不指定教材,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详见《岗位需求表》“考试科目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政策加分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三)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政策加分。

四)笔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总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资格复审递补工作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市卫健委制定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面试方案上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rsks.wu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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