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下设单位 > 正文

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3/26 11:19:50 浏览:596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生源调剂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调剂考生范围

调剂考生分非本校一志愿调剂考生及本校一志愿校内调剂考生(变更培养单位和/或专业)。

二、调剂政策

一)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具体程序按照本方案要求执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调剂。

二)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学校各专业基本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的考生。

三)单科成绩、总分必须符合二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学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相同或相近。

四)各专业调剂优先考虑全日制统招非成人类本科生且具有学士学位者,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四年制理学学位考生。基础医学各专业优先选择五年制、医学学位本科毕业生生源。

六)原则上,提前12小时通过研究生学院网页公布调剂系统各次开网时间及相关专业缺额情况。

七)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时关闭调剂系统:1、调剂系统连续开通12小时。2、各专业报入的符合相关调剂要求的考生数已达到或超过本专业需调剂考生数的2倍。

三、调剂考生志愿确定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照调剂志愿报入时间节段进行资格审核和统计。在同一时间节段内专业课考试科目为国家统考科目的,可参照分数高低确定复试资格;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自命题的,参照分数、专业背景、大学外语四六级通过情况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复试资格。

三)因学校地处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原则上各缺额专业接收申请调剂的少数民族一志愿考生人数不少于本专业调剂需求数的50。

四、其他要求

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要按照学校每次调剂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校内调剂申请表》及初试准考证扫描成PDF格式,并发送至nmgykdxyzb@sina。com(同一考生如有重复邮件,认定无效),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调剂申请无效。

二)调剂考生仅能使用一个志愿申报一个培养单位下的一个专业,重复申报视为无效。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的拟接受调剂考生,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6小时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回复的,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