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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新城区分局四项措施护航内蒙古草原文化节

发布日期:2018/8/12 9:06:36 浏览:616

来源时间为: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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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新城区分局四项措施护航内蒙古草原文化节

来源:工商局发布日期: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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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第十五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期间旅游高峰期的到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新城区分局立足职能,从执法检查、市场监管、宣传指导、消费维权四个方面入手,努力营造节日期间健康、和谐、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加强对流通领域服装、夏季家用电器、旅游商品、户外用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虚假宣传等节日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侵犯老人、儿童等辨识能力弱的消费人群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新城区大型批发企业、大型专业市场等涉及面广、涉众面大的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

二是加强广告和旅游市场监管。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与服务广告作为重点,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及发布单位加强诚信自律,及时发现、制止查处以节日促销等名义发布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行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商业贿赂、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发布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等旅游者反映强烈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法律宣传和行政指导。在新城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主要街道等人流密集区域,集中宣传商品选购技巧、维权途径、易发旅游合同陷阱等法律法规知识和技巧等,鼓励群众积极维权和举报违法行为;对旅行社、景区负责人等开展约谈,告诫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着力构建经营者自律、群众广泛监督的社会共治氛围。

四是做好节日期间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热线、“一会两站”、纠纷调解指导员和兼职调解员作用,扩大维权网络;启动维权服务进景区活动,在旅游热点景区派驻流动执法小组,实现纠纷当场受理、案件及时查处;节日期间,分局及各工商所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并成立应急执法小组,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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