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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行动成果显著

发布日期:2018/2/22 16:40:47 浏览:745

来源时间为:2017-01-05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部署安排,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呼和浩特市决定开展为期100天的2016年-2017年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2016年-2017年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从2016年12月8日18时起至2017年3月18日18时。通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影剧院、出版物经营场所、印刷厂、艺术品市场等公众聚集的文化娱乐、新闻出版经营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规范建立日常监管台账,督导重点场所部位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并依托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利用现有行政执法资源,发挥文化、公安、消防、工商、城管等成员单位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市各类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秩序、安全隐患进行督察,同时,就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及无照经营的场所名单抄报、函告相关责任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坚决防止文化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内蒙古市文化局

首先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专门成立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刘锦国任组长,副局长庞耘、局长助理赵永平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9个旗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全市90的执法人员编入联合大检查专项行动检查组,90的工作时间在一线检查,对全市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音像市场、印刷厂、演出场所等进行全面彻底无死角联合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同时强化了工作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于2016年12月初起草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呼和浩特市冬季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2016年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全面指导和部署化市场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听取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推进了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任”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了制度保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机关科室全年绩效考核之中,实施“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了约束机制。同时,还向各文化经营单位(场所)发放张贴《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旗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向辖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下达了《文化市场守法经营承诺书》,下达率100,层层分解责任,实施目标考核和量化管理,完善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其次,加大检查排查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12月8日18时,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启动,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实行检查时间全时段,检查场所全覆盖,通过开展联合检查、错时检查、节假日检查、夜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提高整治效果,创建安全稳定规范有序首府文化市场环境。在检查中,市和旗县区检查组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检查行动。对场所存在的如安全通道堵塞、垃圾较多、电线裸露零乱、灭火器过期、消防许可证未年检换证、无消防安全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堆放杂物、消防管道无水、无消防照明设备、禁烟标志不完整、安全制度不全、场所超时营业、涉嫌接纳未成年人、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上网登记不全等安全问题和违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一一做了登记,并当场督促、教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场所立即停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尽快处理隐患和违规问题并上报整改材料。同时告知场所,会采取回头看形式,督促整改。整改过程中,将全程严格监督;对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核准,擅自开设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无《消防安全合格证》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拍照取证,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业;对场所存在的问题汇总后及时上报市督查处、市文新广局、消防、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在指导督查旗县区同时,积极开展检查,局长刘锦国亲自带队,对赛罕区、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进行了督查指导和执法检查。副局长庞耘、局长助理赵永平对新城区、玉泉区、武川县回民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文化经营场所进行了督查指导和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存在问题场所,根据违规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12月24日平安夜,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对全市文化市场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效果显著。12月25日圣诞节,自治区、市和旗县区3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重点检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在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其中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白俊明在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局长刘锦国的陪同下,对新城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12月31日元旦前夕,自治区文化厅市场处处长张和平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刘锦国的陪同下,参加了元旦期间对赛罕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经营秩序方面的大检查。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意识。专项行动期间,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着力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入手,深化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提高,全面提高文化市场经营业者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针对文化市场的实际情况,强化了对经营业者和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宣传活动,把宣传《安全生产法》贯穿于行动的始终。围绕近期重大节日,在加强对文化市场检查的同时,强化了对经营业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围绕冬季火灾多发期,在全市公众聚集文化场所开展了消除火灾隐患宣传活动。二是强化安全知识培训。9个旗县区加强了对文化市场经营业者的法制培训,赛罕区、玉泉区先后开展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防火知识,使经营者受到了启发和教育,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懂得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

为提高整治效果,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接听,在检查期间,举报电话及时通知到各检查小组,确保举报及时受理。各检查组每周上报本周检查情况,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统一汇总后每周上报督查组和市文新广局,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检查和工作进展情况。各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涉及消防问题的,及时采取函告形式,告知消防部门。由于文化娱乐场所大部分在夜间和节假日期间是营业高峰期,执法人员合理安排检查时间,采取夜查和节假日查形式,加班加点开展检查。为了震慑违规,激励先进,本次专项行动先后在中国网、网易网、新浪网和内蒙古电视台、呼和浩特市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很好的宣传了行动意义。

截止12月31日,市和9个旗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检查网吧、娱乐场所、印刷厂、图书音像店、电影院、艺术品市场、演出场所等场所共计250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912人次,存在安全隐患150家,存在违规问题的119家,责令整改104家,停业整顿56家、警告150家,向消防下发转办函25份,在场所发放和张贴《呼和浩特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0余张,有效的整治了违规,清理了隐患,规范了市场秩序,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苏晓东)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行动成果显著》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青岛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威海市文化市场执法局、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方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国文化市场网、文化市场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文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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