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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超平被判15年

发布日期:2016/10/25 8:58:12 浏览:615

内蒙古市规划局,呼和浩特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超平被判15年 党组书记和局长的排名、局长与党组书记谁大、局党组书记与局长谁大、党组书记大还是局长大。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10月21日了解到,10月19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超平(正处级)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作出判决,以上述五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

据了解,该案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18日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8日,王超平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超平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10余万元;被告人王超平决定以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向本单位及其下属二级单位职工发放补助共计72万余元;被告人王超平不正确履行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未认真把关审核,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王超平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其对价值17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呼和浩特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超平被判15年》相关参考资料:
陈永 党组书记 局长、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党组书记、总工会党组书记、重庆市 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郑昌勇、宋宇 党组书记 主任、于德斌 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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