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托克托县人民政府批准,托克托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其中201607、201608号宗地竞买者必须具有合法房地产开发资质,201610号宗地竞买者要持与县人民检察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29日到托克托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4日至
2016年7月29日到双河镇祥和街北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7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托克托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均为:2016年7月20日09时00分至
2016年8月2日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托克托县双河镇祥和街北
联系人:呼女士
联系电话:0471-8528828
开户单位:托克托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托克托县支行
银行账号:05535101040001711
托克托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30日
分摊商业7530.36平方米
分摊住宅13984.95平方米
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备
注
宗地
编号
土地坐落
挂牌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70
21515.31
双河镇双河北路以东。
县政府以北
40
761.3
1<容积率≤1.8
≥28
≤38
3045.1695
100
商业22338平方米
40
≤2.5
≥15
≤45
34810
201608
双河镇东胜大街以北。
平安路以西
住宅12472平方米
70
3808.6260
952.2
100
1<容积率≤2
≥32
≤28
7000
201609
14.7
58.8
新营子镇冯彦村西南
仓储
50
10
≤0.5
≥40
≤25
建筑限高≤12米
743.46
201610
38
151.8145
双河镇东胜大街南侧
原县人民检察院
商业
40
10
≤1.6
≥20
≤40
仓储479257平方米
≥20
≤1
50
≤40
商业13503平方米
40
≥15
≤2
≤35
批发零售6390平方米
40
≤1
≥10
≤30
201611
503980
新营子镇S103线东侧
街巷用地4830平方米
50
1224.2
4896.5416
100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