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8-20
内金监批〔2019〕6号
关于同意阿拉善右旗金戈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等事项的批复
阿拉善盟金融办:
你办《关于阿拉善右旗金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请示》(阿金办发〔2018〕89号)等相关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阿拉善右旗金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金由5000万元变更至2000万元,股东张子杨、杨凌波退出。
二、同意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阿拉善右旗金沙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张忠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张华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你办要做好对金戈小额贷款公司以上事项变更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公司的运营情况与业务操作情况实施持续动态监管,引导公司稳健经营、规范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