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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厅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1/2 9:17:02 浏览:1068

来源时间为:2019-12-13

12月1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慧宇作主题发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人吴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王治刚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慧宇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从2019年8月底起,分2批对6个盟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下面,由我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布。

一、督察对象、内容和程序

督察的对象是:盟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并下沉至有关旗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

督察的内容是: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自治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大专项行动推进情况。三是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情况,中央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四是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的行动计划及实施意见。五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矿山环境治理、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等情况。六是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事项。

督察程序是:督察准备、督察进驻、边督边改、宣传报道、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立卷归档、整改落实和信息公开等程序环节。每批督察均成立3个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每组负责督察一个盟市。督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复方案,组长经自治区组织部确认由自治区退出领导岗位的在职正厅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担任,每组成员原则上24人左右,进驻时间为25天。督察组通过查阅资料、走访问询、现场检查、明察暗访、下沉督察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全面梳理督察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形成督察报告和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后,由各督察组向被督察盟市反馈。被督察盟市在督察反馈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

二、督察开展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了6名党性强、政治过硬、经验丰富的正厅级领导同志担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印发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宣传报道安排》,目前第一批对通辽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3个市的督察已经完成,第二批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和乌海市的督察已近尾声。每次督察进驻前,包钢副主席都会做动员讲话,向东厅长明确督察要求,驻厅纪检组提出廉政规定。第一批督察期间,督察组共与29名厅级干部进行了谈话,调阅了1万余份文件资料,走访42个部门,对24个旗县区开展了下沉督察,实地检查企业(项目)640个,在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双微平台公开曝光了10个典型案例。11月5日,包钢副主席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3个市的督察情况、反馈意见和问责线索,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二批督察,截止12月4日,各督察组先后与15位厅级干部进行了谈话,调阅资料近2100份,走访市直部门单位30个,对24个旗县区开展了下沉督察,实地检查企业(项目)600多个,在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报道了6个典型案例。

三、督察主要成效

一是进一步树牢了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地方各级干部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的一次实践教育,加深了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和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入脑入心。

二是进一步压实了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通过与领导干部谈话、走访问询、下沉督察等方式,指出被督察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了职能职责,压实了工作责任,提高了地方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督察组紧盯各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把推进不力、敷衍整改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整改工作。

四是进一步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第一批督察期间,自治区督察组交办的1578件群众举报案件中已完成调查处理1554件。责令改正387件、立案处罚110件、罚款255.5万元、立案侦查39件。第二批督察截止12月4日,自治区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08件,被督察地方已完成查处444件。在查办过程中,责令改正146家;相关部门立案查处42件,罚款1431.79万元;公安部门立案侦查33件;约谈1人,问责1人。

五是进一步推动了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自治区督察公开的16个典型案例和现场指出的问题,大都是当地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下一步督察工作安排

一是及时反馈督察意见。各督察组的督察反馈意见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后,将及时向被督察地区党委、政府进行反馈,并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在1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整改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是加大整改督办力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建立督察问题整改台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调度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认真组织2020年督察工作。2020年3月份完成对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阿拉善盟的督察,实现沿黄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2020年5月完成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3个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对全区12个盟市的督察全覆盖,集中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请介绍一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以来地方边督边改情况,如何防止出现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的发生?

吴强:按照督察进驻安排,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驻地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并在当地电视台、日报、网站等媒体每日进行公开,受理被督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第一批对3各盟市督察期间,自治区督察组交办当地的1578件群众举报案件中已完成调查处理1554件,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1202件,不属实352件。责令改正387件,立案处罚110件、罚款255.5万元,立案侦查39件。截止12月4日,第二批督察期间,自治区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08件,被督察盟市已完成查处444件。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312件,不属实132件。在查办过程中,责令改正146家,相关部门立案查处42件、罚款1431.79万元,公安部门立案侦查33件,约谈1人,问责1人。

为了防止出现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发生,我们主要从3个方面督促地方做好边督边改工作。一是督促当地政府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做到“五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查清不放过,措施不明确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信息没公开不放过。二是督察组将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开展复查复核,特别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复核。在复查复核中,如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持“双查”原则,既查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也查“一刀切”等乱作为、滥作为问题。三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对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要求地方全部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将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在自治区和地方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公开边督边改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刚才发言人介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两批对6个盟市进行了督察,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这两批督察中重点发现的问题有哪些?请具体介绍一下?

王治刚:到目前,自治区开展了两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督察了包头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第二批督察了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海市,目前督察工作基本结束。

督察中发现,一些地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够深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筑的不牢,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有时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要求还有差距。个别整改任务存在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等问题。这里我介绍一下督察中发现已公开曝光的16个重点问题。

第一批督察时3个盟市发现的问题:

包头市:一是包头市南绕城路附近大气污染问题突出。自治区督察组针对包头市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被生态环境部预警提醒的问题,对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南绕城路附近道路扬尘、固废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突出。二是包头市加通污水处理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拖再拖。加通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是包头市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整改任务之一,自治区督察组下沉督察时发现,扩建和中水回用改造工程仍未动工,超负荷运行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三是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治理严重滞后。自治区督察组进驻包头市期间,先后3次对包钢集团进行了明察暗访,该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固废堆存不规范、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工程严重滞后、焦炉烟气超标严重等环境问题,相关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通辽市:一是通辽市科尔沁区垃圾污染问题。督察组刚进驻通辽市,就连续接到多起群众举报,反映科尔沁区垃圾污染问题。自治区督察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原有的垃圾山已不知何时被推平覆土,但土坑边上仍可见建筑垃圾在持续倾倒。督察组对大德泉村等周边区域进行了走访,发现各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十分突出,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二是通辽市经济开发区镁砂厂及耐火材料厂问题整改不彻底,扬尘污染依然突出。针对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期间群众举报的开发区高载能园区镁粉厂、小钢厂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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