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4-18
为做好呼伦贝尔北方药业有限公司中央环保督察验收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内蒙古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9年3月18日至3月20日对呼伦贝尔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
针对此次督查工作,我中心共查阅40余份相关文件资料,先后对呼伦贝尔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牙克石市生力源肥业有限公司和牙克石市鸿程工业固废填埋场开展现场检查,掌握了北方药业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具体进展情况。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我中心已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有关环境问题妥善予以解决。
下一步,我中心将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呼伦贝尔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后督察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持续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敦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