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企业单位 > 正文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布日期:2016/2/18 7:50:33 浏览:922

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未来也无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保荐代表人:王荣鑫、黄超
项目协办人:许阳
经办人员:桂程、张克凌、孙泽阳、何冠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二)发行人律师: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宋建中
经办律师:王勇、杜翼刚
办公地址:中国内蒙古包头市建设路中段建中律师楼
电话:0472-7155473
传真:0472-7155474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军书、闫印朝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