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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布日期:2016/6/29 22:22:56 浏览:2079

(原标题: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棋盘井镇工业园)

(2015年度)

重要声明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内蒙古双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德邦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德邦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德邦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本期券概况

1、债券名称: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简称“15双欣债”,代码“136069.SH”)。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10.6亿元。

3、债券期限:期限为5年(含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3。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工作日刊登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9、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以公开方式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发行。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起息日:2015年12月4日。

13、利息登记日及支付方式: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12月4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6年至2018年每年12月4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有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4、付息日期: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到期日:2020年12月4日。

16、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金对付日为2018年12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兑付登记日:2020年12月4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8年12月4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募集资金运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联合评字[2015]342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1、债券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发行人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对发行人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德邦证券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的义务,并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回访发行人,对发行人债券发行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征信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

同时,德邦证券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当发行人董事、监事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后,及时于2016年3月29日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督导发行人于2016年4月29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此后,德邦证券在2016年6月28日出具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2015年度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及发行人子公司的变化情况进行了披露。

第三节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

投资者可至发行人查阅本年度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查阅。

(四)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201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1、公司董事会人数变更为7人,监事会人数变更为3人;2、同意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乔玉华、白占荣、乔玉文、徐勇彪、安志敏、郭金龙、李仄,任期三年;3、同意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由阿拉腾图娅、古艾、高和平组成,任期三年;4、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除以上变更,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变更事项。

二、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涉及煤炭、电力、高分子材料(PVA)、液化天然气(LNG)等板块。

1、煤炭板块

近年来,发行人已具备了一定的煤炭资源储备量。截至2015年末,公司控制的煤炭资源储量为3.1亿吨,可采储量为1.61亿吨(不含2013年政府新配置2.6亿吨煤炭资源),核定煤炭生产能力609万吨/年,煤炭洗选能力为960万吨/年;此外,发行人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了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资源是位于东胜区塔拉壕镇常青村境内的井工煤矿,资源储量9.8亿吨,可采储量2.79亿吨,设计产能500万吨,配套洗选500万吨/年,发行人持股占比为45;发行人与新矿内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主要开采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上海庙矿区,资源储量1.27亿吨,可采储量1.12亿吨,发行人持股占比为42。

发行人现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70户重点企业、内蒙古自治区38户煤炭重点企业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煤炭资源整合主体企业和重点培养的双百亿企业之一。

2、电力板块

公司电力业务的运营主体为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双欣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电力”)。双欣电力现拥有2×200MW的煤矸石发电厂一座,设备运行稳定且负荷率较高,近年来发电量保持相对稳定,年发电量近30亿度。双欣电力利用煤矸石发电,将废弃的煤炭资源就近转化为电力,不仅减少煤矸石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废弃资源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还可为发行人实现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电力资源,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且由于电力业务的客户主要是棋盘井工业区当地的化工企业和矿产企业,客户稳定。

3、PVA板块

公司PVA业务板块的运营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环保”)。双欣环保建设的年产11万吨可降解高分子聚乙烯醇项目立足蒙西地区电石、甲醇、醋酸等原料和电力资源丰富优势,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形成大规模产业集群,实现向经济优势转变。项目建设中广泛采用了国际、国内选进生产工艺和技术,使项目生产工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项目属国家鼓励类产业和高新技术发展产业,项目市场前景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明显。

目前在市场中已和、安徽皖维形成三足鼎立的态势。行业内产能方面,安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能力为28.50万吨/年(含广维以及蒙维产能),约占总生产能力的23.15,是国内最大的生产商;其次是中石化四川维尼纶厂,生产能力为16.50万吨/年,约占总生产能力的13.40;再次是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能力为11.00万吨/年,约占总生产能力的9.94。

2013年以来,随着英力士及塞拉尼斯永久关停欧洲年产50万吨的醋酸乙烯装置(2013年4季度),以及美国醋酸乙烯巨头相继发生故障致百万吨醋酸乙烯装置暂停生产(2014年3月),导致醋酸乙烯供给严重收缩,欧美市场醋酸乙烯价格上涨至近乎翻倍,国内醋酸乙烯价格也呈上涨趋势,景气开始向上。

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采取电石乙炔法,依托当地丰富的电石、甲醇、醋酸等原料和电力资源,发展“电石/甲醇/醋酸—醋酸乙烯—聚醋酸乙烯—聚乙烯醇及其下游深加工产品”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是国内PVA行业中唯一一家拥有完整产业链的生产企业,具有绝对的规模和成本优势。2012年公司在北京成立技术研究院,专门研究PVA生产技术以及产品创新,同年双欣环保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相关政策。

2014年,公司建设新增一套2万吨/年PVA醇解装置,产能提升至13万吨/年。同时对原11万吨/年PVA装置的乙炔工段、合成工段、精馏工段、聚合工段、回收工段进行节能技改,通过余热回收利用和采用节能型电器等措施,提高产品工艺,降低耗能,进一步增加产品竞争力。

4、LNG板块

发行人液化天然气(LNG)业务由鄂尔多斯市宏基亿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基亿泰”)经营管理。宏基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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