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了《包头市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市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机构设置等内容,并就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各项改革作出了安排。
设置党政机构50个
根据《方案》,我市市本级共设党政机构50个,其中党委机构14个,政府机构36个。《方案》明确了我市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
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二是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市、旗县区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发挥改革整体效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动包头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展机构改革,为谱写“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包头篇章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是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自治区党委负总责,市委具体负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机构职能调整优化
根据《方案》,我市对应国家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对相应机构和职能进行了调整优化。
一是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如:组建了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等,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将市军民融合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二是加强了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更好地发挥市委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管理。如: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工作,统一管理宗教和侨务工作等。
三是组建了一批新机构,充实了新职能。如:组建了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牧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重新组建了市司法局,优化了市审计局职责,进一步强化了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
此外,我市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包括:市委办公室、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我市严格遵循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考虑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充分体现高度一致,又因地制宜组建了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等,并对一些市委机关和政府部门进行了调整,充分体现了我市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