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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规划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18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1/14 16:18:31 浏览:1124

来源时间为:2019-02-18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乌兰牧骑事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年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理论武装不断加强。坚持以学习型党组织创建为抓手,以中心组学习、专家授课、专题研讨、轮训培训、学习讲堂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学习,文化和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得更加深入、把握得更加全面,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巡视整改持续深化。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巡视发现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巡视整改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落实政治责任,推动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文化和旅游系统认真配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主动认领任务、积极整改落实。

三是意识形态稳中向好。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建好管好用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切入点,持续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旅游景区景点等各类文化和旅游场所意识形态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网络信息共享、感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加强各类涉意识形态活动审批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充分发挥乌兰牧骑“红色文艺轻骑兵”作用,大力弘扬主旋律,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成效明显。

四是机关党建规范开展。紧紧围绕“北疆先锋”工程,在机关和直属单位持续开展“双建双创”活动。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了党支部例会制度。组织任期届满的基层党支部进行了换届改选。持续加大对党务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党支部书记、纪检干部赴井冈山开展了专题培训。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蒙古图书馆第四党支部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论坛上作了典型交流发言。

五是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各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重新评估,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持续深化“两个责任”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举办了警示教育大会和廉政专题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自治区廉政教育展览。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弹回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节日期间组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54名违反党规政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

六是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现了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全覆盖,内蒙古文化馆获评“文明单位标兵”。组织开展了赴恩格贝义务植树、慰问残疾人、无偿献血、“博爱一日捐”等10多次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等主题活动,积极营造文明旅游环境。组织参加了直属机关“公仆杯”健身联赛活动。内蒙古博物院志愿者团队先后获评文化和旅游部“基层文化志愿服务典型团队”和中国博协“中国博物馆优秀服务团队”荣誉称号,内蒙古展览馆获评“区直机关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二、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文化建设,乌兰牧骑事业、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利用、非遗传承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监管、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等各项业务亮点纷呈,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一是乌兰牧骑事业蓬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组织乌兰牧骑深入基层演出7000多场次。组织乌兰牧骑赴北京航天城、朱日和基地以及边防部队、哨所开展了慰问演出。组织歌舞剧《我的乌兰牧骑》、歌舞《草原上的乌兰牧骑》进京汇报演出。举办了全区蒙古语汉语小戏小品比赛、乌兰牧骑新人新作比赛,选拔优秀乌兰牧骑进行了集中展演。举办了乌兰牧骑座谈会、乌兰牧骑发展论坛,乌兰牧骑研究不断深化。与区内外艺术院校合作,创建了乌兰牧骑队员实训基地,对乌兰牧骑队长和业务骨干进行轮训。重新修订了《乌兰牧骑考核评估办法》,对全区乌兰牧骑进行了考核评估。在习近平总书记给乌兰牧骑回信一周年之际,各地乌兰牧骑深入基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庆祝活动。

二是艺术创作演出日益繁荣。召开了全区艺术创作会议,组织创排了话剧《信仰的力量》《乌兰牧骑恋歌》、京剧《大盛魁》、舞剧《驼道》等一批新创剧目。民族歌舞剧《我的乌兰牧骑》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重点扶持剧目。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荣获中国舞蹈最高奖“荷花奖”。各级文艺院团主动对接基层群众文化需求,开展惠民演出1万多场次,举办“草原音乐周末”“草原戏剧展演月”专场演出100多场次。举办了中国内蒙古国际合唱周、上海国际艺术节内蒙古分会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草原歌曲展演,承办了全国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黑吉辽蒙四省区地方戏展演活动。积极选送优秀剧目参加国家艺术节庆赛事,取得优异成绩。积极服务内蒙古国际能源大会、阿尔山论坛等自治区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了文艺演出活动。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完善。持续推进文化法治宣传贯彻工作,联合自治区人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配合国家完成对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终期验收。举办了农牧民文艺汇演、原创广场舞大赛、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广场舞汇演等一系列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了送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活动。扎实推进“三馆一站”等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工作,对全区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了评估定级。命名32个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为2018-2020年全区民间艺术之乡。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和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与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合作,开展了“阳光工程”“圆梦工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内蒙古图书馆获评省级一级图书馆,“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荣获美国图书馆协会颁发的国际图书馆创新项目主席大奖。

四是文物保护利用不断加强。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等20多项重点文物保护规划。积极推进辽上京与祖陵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阴山岩刻和万里茶道等重点文化遗产申遗工作,申遗文本、考古发掘、遗址保护和展示工程有序推进。组织对五当召、新忽热古城、金界壕遗址等重点文物单位实施了保护修缮。组织召开了全区文物安全会议,开展了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整治和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对各地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建立了破坏文化遗产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组织对鸡鹿塞古城遗址、新忽热古城遗址等地开展了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印发了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智慧博物馆建设通过验收。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情况进行了绩效考评,对重点博物馆运行状况进行了评估。在首都博物馆举办了《大辽五京展》。在内蒙古展览馆举办了《内蒙古长城历史文化展》。内蒙古博物院《大辽契丹》荣获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

五是非遗传承保护稳步推进。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第六批自治区级非遗名录和扩展名录,组织评选了第六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组织对3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技艺进行抢救性记录,《巴德玛—蒙古族长调民歌》获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成果优秀项目。落实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举办了非遗普及培训班24期,培训1000多人。设立了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13个项目入选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举办了“守望相助”56个民族非遗邀请展。开展了“多彩非遗·美好生活”“传统文化月月传”等非遗展示活动。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六是文化市场监管不断加强。扎实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全年开展执法检查38.5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2万家次,责令改正576家次、停业整顿50家、吊销营业执照16家、办结案件3023件,其中1宗案件入选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2宗案件入选全国文化市场重点案件。全面推动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工作,组织开展了上网服务场所环境服务等级评定工作。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理顺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积极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召开了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现场观摩会。组织承办了全国网络文化执法以案施训培训班暨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骨干培训班,开展了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比武活动。分批次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到上海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进行了驻场学习。

七是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申报中央和自治区文化产业项目资金。对国家扶持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对自治区扶持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组织128家文化企业参展深圳、西安、北京、敦煌文博会以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积极宣传推介内蒙古文化产品和文化品牌,签订合作项目17个、商品订单105个、现场销售1200万元,科尔沁天然五谷画等多项文化创意项目荣获“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金奖”。召开了文化旅游系统民营企业座谈会。积极搭建文化金融合作平台,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举办了2018内蒙古创意设计展。赴斐济开展了中国内蒙古斐济文化创意产品周活动,赴蒙古举办了内蒙古文化创意产品展览。

八是对外文化交流亮点纷呈。选派艺术团组分赴越南、斯洛伐克、德国等11个国家及地区开展了“欢乐春节”活动,先后演出52场次,观众达100多万人次。开展对俄蒙文化交流与合作,组团参加了“感知中国”中国内蒙古文化周活动、“贝加尔之声”国际舞台爵士歌手大赛、“蒙古娃”少儿美术作品展活动,持续推进中蒙联合考古项目。与斐济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美丽草原我的家”内蒙古文化年活动,举办了风情摄影展、少儿书画展、非遗展示活动和文艺演出活动。赴澳门开展“衣锦风尚”民族服饰展系列活动,举办了民族服饰展、非遗摄影展、传统工艺演示、民族歌舞演出。与日本、印度、韩国、美国、意大利、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先后接待了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人员来访,开展了文艺演出、交流座谈活动。

九是文化扶贫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制定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3.23亿元,用以支持贫困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举办了文化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班,扶持雪军灯笼、御绣轩、王府刺绣等贫困地区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当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开展了“传承工艺·文化扶贫”系列活动。落实《京蒙扶贫三年行动框架协议》,选派贫困地区非遗工作人员参加了北京市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组织贫困旗县参与北京文博会展览等具体协作工作。积极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十是文化保障服务更加完善。文化法治得到加强,乌兰牧骑立法工作稳步推进。调整理顺了文化文物系统“三级五同”权责事项清单。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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