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8-14
闽粮办行〔2017〕7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关于邀请参加第二届内蒙古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暨内蒙古好粮油展的通知》(内粮字〔2017〕95号)《关于邀请参加首届内蒙古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的函》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辖区内粮食企业参会,并主动与内蒙古粮食企业开展对接洽谈和交流。参展企业、参会代表名单及对接项目信息、供需信息汇总表(附表3-6)于8月18日报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有参展意愿的企业按要求将参展企业名单及资料报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粮洽会招展布展组。
二、参展、参会代表的住宿由各单位自行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提供的酒店宾馆联系接洽。
三、参展、参会代表抵离内蒙古的有关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往返航班或车次),于8月23日报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蔡立雄
电话:0591-8755535918106296787
邮箱:fjlsjhgc@163。com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关于邀请参加第二届内蒙古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暨内蒙古好粮油展的通知》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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