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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6家会计所及2名注会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0/8/29 19:45:10 浏览:517

讯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2017年度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6家会计所、2名注会、3家煤炭企业被处罚。

公告称,为切实履行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的重要作用,按照《法》以及《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对3户煤炭企业和53户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并发布监督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三户煤炭企业分别存在原始不合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办法、虚列和、违规计提费、未按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核算、未按规定确认入账、反映的和情况不实、核算不实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已发做出行政处罚。给与、、古旭天事务有限公司、鑫博会计师事务所等4户会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给与暂停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与宝诚会计师事务所吊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与注册会计师王桂梅、杨艳成警告的行政处罚。

分别给与锡林浩特煤矿、九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美方能源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2万元、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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