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内蒙古网 > 百姓生活 > 正文

内蒙古: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违法处理可网上办理

发布日期:2016/3/13 13:34:03 浏览:556

原标题:别瞎跑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违法处理三大业务可网上办理

看清流程足不出户办业务

昨日上午,首府第四次“媒体开放日”在呼市车管所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8月31日,呼和浩特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截止到9月7日注册用户已有589名。该平台具体办理哪些业务,能为市民带来哪些便捷服务?

足不出户办理22项业务

呼市交管支队车管所所长云美生介绍,目前,呼和浩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可办理的22项业务中已开通了17项业务,还有5项业务准备后期逐步开通。

使用该平台市民可足不出户办理业务,节省了许多在办理以上业务时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注册用户可在该平台上进行操作申请。业务申请后,平台接受订单信息,并为用户提前垫缴工本费,待车管所制证后由邮政快递员取件,并根据平台上用户提供的地址投递至用户,用户核对详细信息后将工本费和邮费交给快递员,快递员将双程服务将资料返至车管所。“由于快递员是双程服务,因此市民邮寄的运费为20元,全国范围邮费最贵不超过65元。”呼市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距离车管所近的用户,可以选择就近取件,不需邮寄。特别是违章查询,用户在违章后的10分钟,即可查到准确信息。

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该平台的注册用户范围,包括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其中单位用户包括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汽车销售商、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安监部门等政府机关。单位用户注册后可以将单位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录入系统,以便统一管理和查询单位车辆、驾驶员的所有信息。例如,单位车辆在哪个路段违章,处罚金多少,扣除驾驶员多少分等。

注册方式有网上注册(网签)和窗口注册(面签)两种,个人用户可以访问互联网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或选择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窗口注册。单位用户只能选择窗口注册。

需要注意的是,网签用户仅提供本人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查询、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变更联系方式及检验预约服务。而面签用户不受业务办理限制。因此,若想不受业务办理限制,需个人到呼市车管所一楼业务大厅内或九个旗县区车管所开设的互联网

专窗的业务受理点办理面签。一次面签,一劳永逸。

另外,在本地拥有机动车或驾驶证的本地居民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非本地居民,可以进行窗口注册。个人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属于本地居民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还要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名称和证明号码;属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属于台湾地区居民的,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属于华侨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属于外国人的,提供“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属于外国驻华使节、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提供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窗口注册,提交《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用户注册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窗口注册点办理,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填写并提交《互联网单位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并提交委托代理授权书,即单位介绍信。

用户在进行窗口注册后,互联网服务管理平台会向用户的注册手机发送含有用户名和密码内容的提示短信,“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延迟,用户通常会在2小时内收到,但不排除出现个别滞后现象”。云美生所长还特别提醒:目前互联网服务管理平台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进行了系统对接,暂时只支持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手机用户注册。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正在积极与中国联通协商系统对接事宜,对接完成后将支持所有手机用户注册。

平台用户还将享受众多查询服务

1、交通管理状态信息查询。为网签及面签的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提供机动车状态、驾驶证状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机动车强制报废日期、驾驶证审验有效期、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提交日期、交通违法等信息查询。

2、交通安全信息告知。为网签及面签的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37项交通安全信息告知功能。具体如下:

37项交通安全信息告知明细

一、机动车业务告知信息(10项):逾期未检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临界报废;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涉嫌被套牌机动车恢复原号牌;客货运机动车临界检验;客货运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客货运机动车逾期未报废。

二、驾驶证业务告知信息(22项):A和B类驾驶证实习期记分达9分;实习期延长一年;A和B类驾驶证延长实习期内记分达3分;初领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满分注销;增加准驾车型实习期满分注销;初领A3和B2驾驶证延长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注销;增驾A和B类驾驶证延长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注销;A和B类驾驶证实习期结束后教育考试;驾驶证逾期未换证;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注销;A和B类驾驶证发生同责以上死亡事故未构成犯罪注销;A和B类驾驶证满分注销;驾驶证逾期未审验;A和B类驾驶证连续两个周期未参加审验;A和B类驾驶证连续三个周期未审验注销;未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不足一年;60周岁以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持C5驾驶证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60周岁以上N和P驾驶证注销;70周岁以上C3和C4及M驾驶证注销;吸毒成瘾人员驾驶证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注销。

三、交通违法业务告知信息(5项):机动车电子监控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未处理违法行为累积20起及以上;营运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未处理违法累积3起及以上;交通违法记分达9分;交通违法记分满分。

3、交通安全信息通报、抄告。为网签及面签的政府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单位提供11项交通安全信息通报、抄告功能。具体如下:

11项交通安全信息通报、抄告明细

一、机动车业务信息通报、抄告(5项):营运车和校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超期未处理违法累积3起及以上;每月辖区校车标牌信息;每月校车违法和事故及检验等信息;客货运车辆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信息;违规车型及其生产销售厂家信息。

二、驾驶证业务信息通报、抄告(6项):驾驶培训机构排名;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吸毒成瘾注销驾驶证;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吸毒行为记录;校车驾驶资格注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注销;教练员交通违法记分满分。

4、交通安全信息公告及公布。为网签及面签的交通参与者提供20项交通安全信息公告、14项交通安全信息公布功能。具体如下:

20项交通安全信息公告和

14项交通安全信息公布明细

一、交通安全信息公告(20项):收缴机动车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作废;机动车号牌未收回作废;机动车行驶证未收回作废;机动车临界强制报废;机动车逾期未参加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驾驶证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增加的准驾车型;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机动车未办理注销登记;校车标牌未交回作废;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注销;准驾车型降级未换证原驾驶资格作废;初领A3和B2驾驶证延长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注销未收回作废;初领驾驶证实习期内记12分注销未收回作废;未按规定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注销;满分后未按时接受教育驾驶证停止使用;驾驶证注销未收回作废;校车驾驶资格注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其资格作废。

二、交通安全信息公布(14项):驾驶培训机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肇事率;满分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严重交通违法人员;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名;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能力;考试预约计划和预约人数及考试人数;办理套牌案件联系表;违规车型和生产销售单位;考试员各科目考试人次和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倒查结果;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5、交通安全警示和教育。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提供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信息服务。

之后将推出手机APP

记者还了解到,下一步,该平台还将增加手机APP、语音电话方式提供以上各项服务。

手机APP业务将于11月底12月初推出。另外,该平台试行成功后将在全区推广。(记者福荣)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