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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拨付1400多万元“两权”抵押贷款补贴

发布日期:2017/8/6 16:04:44 浏览:602

记者4日了解到,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已经拨付1400多万元“两权”抵押贷款补贴。

近期,自治区已核定2016年度“两权”财政补贴约1403万元,其中兴安盟1165.66万元、包头200万元、巴彦淖尔市约37.1万多元、锡林郭勒盟0.57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已拨付本级补贴资金801.66万元,其中贷款贴息601.66万元、风险补偿基金补助200万元,其余601.67万元由有关盟市配套。

为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2016年自治区金融办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自治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财政补贴事项的通知,按1的标准对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当年“两权”为单一抵押发放贷款金额进行补贴;对设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试点地区,按财政出资额给予50的补助,每个地区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016年“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自治区农村牧区的资产被有效盘活。截至2017年6月底,10个试点地区“两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23.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23亿元,其中8个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试点地区贷款余额22.62亿元、2个住房财产权试点地区贷款余额0.43亿元。

《内蒙古拨付1400多万元“两权”抵押贷款补贴》相关参考资料:
林权抵押贷款、林权证抵押贷款、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两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两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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