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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不折不扣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

发布日期:2017/7/26 14:47:20 浏览:546

2月8日至9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召开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交流。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制定出台《规则》,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职能职责的细化和具体化,是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理解核心要义,认清地位作用,形成思想自觉,以《规则》为遵循,全面对表,真正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全面准确把握《规则》的新规定新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规则》的学习贯彻。抓学习,结合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学《规则》、用《规则》的“大练兵”活动,强化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整改,对表《规则》梳理现有的制度规定,尽快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抓执行,不折不扣地落实《规则》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要求。抓督导,加强对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学习贯彻落实《规则》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贯彻执行《规则》不走样、不变形。(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内蒙古:不折不扣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相关参考资料: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逗硬执纪、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扶贫执纪问责、监督执纪问责、执纪问责、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监督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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