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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检法将调查呼格错案负责人疑真凶被追诉

发布日期:2017/5/27 12:32:34 浏览:633

内蒙古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12月15日,内蒙古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

此外,12月1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对1996年“49”案进行审查,已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此前的12月15日下午,内蒙古高院还发布消息称,由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挂帅,常务副院长赵建平、纪检组长火亮以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组,决定从当日起对法院系统造成错案错判负有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展开调查。

内蒙古公安厅也开始调查呼格案全体办案警员。据《法制晚报》消息,内蒙古公安厅纪委相关领导在12月14日透露,该厅调查组已经将调查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与1996年侦办呼格案的警员,包括当年主办此案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一女厕所内,发现一具几乎全裸女尸。61天后,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作为凶手执行死刑。2005年,涉嫌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赵志红供认该案是其所为。

2014年12月15日,距离案发18年后,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做出再审判决,撤销该院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中院一审刑事判决,以原审判决和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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